建立社工薪级工资自然增长机制 汕头市拟出台办法激励社会工作者安心基层服务群众

汕头日报 2021-05-18 01:16

本报讯 (记者周敏)为贯彻落实“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部署要求,激励社会工作者安心基层、服务群众,保障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和薪酬待遇,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近日,市民政局起草了《汕头市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社工的薪酬结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社工服务补贴四个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社工本人,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岗位的职责和要求,根据社工从事服务工作的风险大小、难易程度、专业资质、技能要求等因素,设定不同的标准,并按社工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等级,以岗定薪,并随岗位的变动而变动,与社工岗位职责和要求相适应。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岗位等级及工作年限,薪级之间适当拉开差距,并按社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社工岗位)所对应的薪级工资标准,以及社工在镇(街道)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实际年限确定,并随服务年限的增加而增加。为鼓励社工安心基层、积极工作,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建立社工薪级工资自然增长机制,社工入职后,其从事社会服务工作每满1年,可在薪级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自然晋升一个薪级档次,分别按社会工作师100元、助理社工师80元、社会工作员60元、普通社工30元的档次标准(月/人),相应提高其薪级工资水平,并从次月起执行相应的薪酬待遇。绩效工资主要体现社工的工作表现、服务的数量与质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及实际贡献,注重工作业绩。绩效奖金与季度、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挂钩,并实行总量控制,按照季度量化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结果合理计发。服务补贴主要体现社工深入村(社区)一线开展社工服务的额外补助和补偿(包括交通、通讯、高温、岗位等补贴),并按不同层级适当拉开差距。

新闻推荐

倡导移风易俗 推进婚俗改革 汕头市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活动

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仔细解答《民法典》。倡导移风易俗推进婚俗改革本报讯(记者刘文钊摄影报道)为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