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闯禁行”,险! 汕头交警查处违反禁行交通违法行为

汕头日报 2021-05-05 01:17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2021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今年4月30日0时至5月5日24时,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近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了一辆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通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4月30日晚9时22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揭惠中队接到省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与预警信息系统的预警信息:一辆号牌为鄂K/473××的危化品运输车正在揭惠高速公路汕头路段行驶。中队值班民警立即驱车上路巡查,最终在揭惠高速公路两英至雷岭路段(往惠来方向)发现该车,遂将其带至雷岭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员黄某进行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并对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当晚9时50分左右,揭惠中队民警巡逻来到揭惠高速公路司马浦收费站广场时,发现有4辆两轮摩托车先后驶出收费站,立即上前指挥车辆靠边停放接受检查。经了解,驾驶人谢某、洪某、吕某、廖某年龄在25岁至30岁之间,都在东莞市工作,此次利用五一假期结伴驾驶摩托车来汕游玩。4人均持有准驾车型为小汽车和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4辆摩托车分别悬挂了粤V、粤L、桂J号牌,但由于广东省内的高速公路基本禁止两轮摩托车进入行驶,这4辆摩托车属于违规擅闯高速公路,既未领卡也无法计费。

执勤民警对谢某等4名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驾车外出游玩时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摩托车应在地方公路上通行,同时提醒他们汕头市城市中心区域禁止非粤D号牌两轮摩托车进入,经过城市中心区域时必须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过境路线行驶。随后,民警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4名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虽然我国交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两轮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但由于两轮摩托车具有稳定性差、“肉包铁”等特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比较危险,广东省高速公路业主单位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高速公路的交通状况、路网结构、沿线设施等实际情况,在各个收费站前入口处均设置了禁止摩托车驶入的交通标志。摩托车跟其他车辆一样,上道路行驶时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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