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交通事故案件“一朝解” 濠江法院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
葛陈社区村民邱某和葛陈居委会给濠江法院赠送锦旗。
“多亏了濠江法院执行法官的责任心,才能帮我把欠款要了回来,解开了我14年的心结!”近日,濠江区葛陈社区村民邱某和葛陈居委会给濠江法院赠送了一面“执行为民维权解忧愁,法院深入基层办实事”的锦旗,以表感谢。
事情要从14年前一宗交通事故说起。2007年2月,村民杨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与邱某所骑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邱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判决生效后,杨某并未按时履行5469元的还款义务,邱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杨某去向不明,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中止执行。这也成为了邱某10多年来的“心结”,每每谈及此事都十分伤感。
如何申请法院恢复执行?难道只能束手无策吗?葛陈社区干部向法院同志说出村民一直以来的困扰后,濠江法院立即指派专人与当事人邱某取得联系。了解到案件基本情况的法院干警一方面安抚邱某的情绪,鼓励邱某不要放弃,另一方面向邱某进行普法宣传,告知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的条件、材料以及相关流程,并指引帮助其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充分运用“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对杨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支付宝及微信账户进行查控,但实际查控到的存款仅有2366.6元,远不够偿还债权本金和拖欠约14年的迟延履行金共13816.68元。随后,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询找其财产,均无功而返,案件陷入僵局。面对不利情况,执行法官不轻言放弃,仔细分析查询资料,并通过多方努力联系到杨某,向其释法析理,讲明其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释明无论案件经过多久,其法律责任仍要依法履行。经过于情于理于法的不懈努力,杨某认识到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对于未如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表示后悔莫及。最终,杨某当场履行全部还款义务,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从立案到结案,时间只有短短6天。14年交通事故案件“一朝解”,是濠江法院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的有力体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濠江法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推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实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成我们的大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濠江法院表示,将继续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在执法中下功夫,提高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专业本领,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群众司法利益。
本报记者 杨舒佳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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