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灭失声明

汕头日报 2021-04-26 01:20

权属登记人陈宝花坐落于澄海区丽江路春暖楼B幢403号的房地产,原发《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列粤(2017)澄海区不动产权第0000037号破损,经汕头市澄海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同意办理声明作废。如与上述产权有纠葛者,希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澄海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上述权证作废,并按有关规定申请补发登记。

声明人:陈宝花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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