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法院定制失信专属彩铃 近千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市民向法院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法律法规
若有人拨打了某人的手机号码却听到这样一段语音:“您好,您拨打的机主已被汕头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诚信汕头建设感谢您的参与。”当事人是否会如坐针毡?记者从市中院了解到,自2018年起,在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文书过程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汕头中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以此督促、震慑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推动汕头诚信建设。为此,汕头全市法院与三大通信运营商签订《合作备忘录》,率先在全省全面铺开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属“失信彩铃”和彩印(挂机)短信等工作。依托这一创新型举措,至今共有974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对“老赖”实行通信限制
2018年,汕头中院联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汕头分公司等签订《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通信限制的合作备忘录》,汕头中院定期向三大通信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大通信公司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的公民身份号码下全部手机号码予以通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方可取消限制、恢复正常通信。同时,三大通信公司对推送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新开户,均不再办理新开户或设立副卡等业务。
这一有效的创新型举措,令许多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如市中院在执行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纳入失信名单、依法限制高消费,并对他的手机号码强制开通失信彩铃。被执行人迫于法院惩戒的震慑力,主动履行3万余元的债务,并向法院请求解除其信用惩戒措施,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信用修复让失信企业“纠错复活”
“在现实生活中,诚信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是可以十分清晰地感受到的。我们的目标,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市中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他们通过网络现场直播协同执行案件执行现场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增进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则的了解;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播放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通告等形式,警示不履行生效裁判的严重法律后果,织密织牢制度之网。
本着文明善意的执行理念,汕头法院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的同时,也对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法人及时进行企业信用修复。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运营黑名单企业发送《信用修复培训通知书》,召开信用修复培训会,指引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积极构建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全面提升企业信用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本报记者陈 敏通讯员魏雪琪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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