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汕头市委 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汕头日报 2021-04-06 01:53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自2021年3月上旬至6月上旬,市委巡察组将对15个市直单位和5个区(县)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7个市委巡察组负责巡察的单位、值班电话及邮政信箱予以公布。同时,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市委巡察办开通巡察工作人员监督专用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附件: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中共汕头市委巡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新闻推荐

汕头市各区县分别举办主题活动 赓续英烈精神 汲取奋进力量

金平区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本报讯(记者郭丹、瑞玲、柔燕、舒佳、晓丹、奕潘、开颖、德鹏、伟烽摄影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