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汕头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自2021年3月上旬至6月上旬,市委巡察组将对15个市直单位和5个区(县)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7个市委巡察组负责巡察的单位、值班电话及邮政信箱予以公布。同时,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市委巡察办开通巡察工作人员监督专用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附件: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中共汕头市委巡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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