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后排乘客也须系安全带 汕头高速公路交警严查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为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坐在汽车后排座位上不用系安全带?错!研究表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系安全带的后排乘客有可能比前排乘客更危险,但目前仍有不少后排乘客不懂这个理或者心存侥幸。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近日,汕头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揭惠中队在揭惠高速公路司马浦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先后查处了6宗汽车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提醒并帮助车内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
3月27日晚10时许,揭惠中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从司马浦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的粤V号牌小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后排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并且把双脚盘在座位上,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指挥车辆靠边停下,对驾驶人和乘坐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予以罚款200元。
执勤民警在检查过往车辆过程中发现,汽车前排驾乘人员的安全带使用率较高,但不少后排乘客尚未养成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当晚10时多,一辆从北京开来的冀R号牌小汽车因后排乘坐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被执勤民警查获。面对民警的质询,该车乘坐人表示自己听说过现在后排乘坐人也要求系安全带,但一时贪图方便且认为路面交通监控摄像头无法抓拍到后排情景,因此心存侥幸。执勤民警严肃教育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而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后排乘坐人如果不系安全带,一旦遇到车辆碰撞或急刹车等突发情况,因为没有安全气囊的缓冲保护,可能会撞击到前排座椅、顶棚、前挡风玻璃、仪表台,甚至被直接甩出车外,严重威胁自身和前排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乘坐人听了交警一番耐心劝告,表示今后一定会按规定安全乘车。
交警揭惠中队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汽车安全带是生命保障带,出行时驾乘人员都要按规定全程系好安全带。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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