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腾退直管公房的通知

汕头日报 2021-03-24 13:29

安平路270号201房承租人杨佩华、204房承租人林鑫泉、402房承租人李天赐:

你们承租的直管公房已列入汕头市西堤路西侧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的征拆范围,按规定需进行腾退,经我所多方寻找均未能与你们取得联系。为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请你们在2021年3月15日前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我所办理直管公房的腾退补偿手续(地址:韩堤路16号三楼,联系电话:88439247)。逾期,我所将不再办理直管公房腾退补偿手续,上述房屋移交汕头市金平区西堤路西侧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征拆办公室进行拆除,存放在屋内的所有物品将视为废弃物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你们自行承担。

汕头市金平房屋管理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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