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高新区出台人才新政12条 企业柔性引进科研人才最高补贴10万元
本报讯(记者郭丹)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汕头高新区出台《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简称《人才措施》),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区战略,集聚人才优势,构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人才反哺的发展格局。
据悉,《人才措施》包括12条具体政策,主要从加大引进人才扶持力度、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实施人才引进专项奖励、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机制、构建人才人文关怀机制等方面集聚人才,让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人才措施》侧重加大对基础性人才的引进力度和培养激励,针对性、灵活性、操作性强。如:对新引进为国内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最高可获得4.8万元综合补助。企业柔性引进科研人才,按企业支付报酬的50%给予企业补贴,最高可以补10万元。
记者了解到,其他措施还包括,在人才提升方面,对在区内企业工作期间获得相应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的,最高给予2万元补贴。在人才培训方面,对在培训机构开设专业培训班的区内企业,按50﹪比例给予企业相应培训经费补贴,最高不超出5万元。经管委会核准举办的高级研修班,一次性给予企业每班50﹪的办班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在人才奖励方面,对区内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有突出业绩的优秀企业家、青年创新人才、科研创新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0万元专项奖励。
人才是第一资源。汕头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持续发力人才工作,在制订出台《人才措施》的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录一批高层次人才,截至2月底,累计收到博士研究生报名表40份,确定35名博士研究生进入面试;累计收到硕士研究生报名表109份,确定92名硕士研究生进入面试;举办线上面试会共计8场次。去年,博士生闫义彬通过人才引进来到汕头高新区工作,他表示:“汕头高新区的产业发展方向与我博士期间的研究方向非常切合,在5G新材料、精细化工等方向上能够将专业知识与高新区的产业发展相结合。我也感受到了汕头市委市政府和高新区对人才的重视和爱惜,我将扎根汕头,服务汕头,尽我所能,作出自己的贡献。”
接下来,高新区将加强《人才措施》的宣传解读,抓紧制订具体发放办法,让措施尽快落实落地见效,并将以《人才措施》的实施与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增加博(硕)士招聘名额,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结合不久前出台的“创新25条”政策,汕头高新区实现了科技、人才、政策整体结构的合理配置,厚植“育才”沃土,优化“留才”生态,创造了人尽其才的政策环境,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高新区就业创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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