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潮阳公安抓获3名违法经营商户

汕头日报 2021-02-10 01:26

本报讯 (记者郑奕潘)为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潮阳公安加大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存贮、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近日,潮阳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郑某喜等3名。

2月6日晚,潮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会同河溪派出所,在河溪镇东陇村一商店查获烟花爆竹一批,抓获店主黄某珍。经审查,黄某珍交代其自2018年底至今向一外地男子非法购进烟花爆竹,至今已售8万多元并从中牟利2万多元的犯罪事实。

同日晚上,该分局治安大队会同城南派出所在城南街道潮海路附近一小卖部查获鞭炮12块、烟花10小桶,抓获店主郑某喜。郑某喜主动供述其销售的烟花爆竹系向某商行店主曾某典购买,随后民警对该商行进行检查,在该店查扣鞭炮11块。经查,曾某典交代其于2020年1月份购入烟花爆竹一批,因疫情影响没有销售,2月6日下午将部分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给郑某喜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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