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行为深入人心 《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进社区
本报讯 (记者陈冬琪)23日上午,市文明办联合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龙湖区文明办、龙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单位在丹霞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举办《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通过现场宣讲与网上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并邀请市人大法工委专家现场解读《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去年,由市文明办牵头发起,在市人大法工委和市司法局的大力组织推动下,汕头市经过立法程序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的出台,对于规范市民生活特别是公共社会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了解到,《条例》既有倡导文明行为的“正面清单”,也有需要治理不文明行为的“负面清单”,其三十条内容分别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职责分工、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如何促进和保障文明行为以及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活动中,主办方还邀请“负面清单”治理涉及的职能部门业务专家到场,现场为市民答疑解惑。现场还采用抢答、游戏等互动节目,让参与者生动形象地了解《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
据悉,下来市文明办还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条例》知晓率,让文明行为更加深入人心。
新闻推荐
本报讯为扎实推进汕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发改局根据《汕头市2019年推动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