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登记声明

汕头日报 2021-01-08 00:50

购房人黄丽霓于1994年12月20日向汕头经济特区永隆厂房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黄河路中段南侧汕头市商贸城第二层第6单元(现址:黄河路42号万商大厦1-3幢1幢204号房),房款已付清。现拟向汕头市龙湖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有异议者,希自本声明登报之日起30日内持合法资料和书面报告向汕头市龙湖房产交易所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权属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丽霓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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