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1〕6号

汕头日报 2021-01-08 00:59

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2月8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8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8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2月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9日17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为无底价挂牌出让。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四)竞得人须配建出让地块南侧城市道路和广场用地,并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人:许先生,电话:13502750373)签订《配套设施建设合同》,建成后移交给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五)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不得与竞得人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千分之一)的标准计算收取。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进行公告。

(八)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向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95105813(其中汕头市区办理广东数字证书业务点地址:汕头市碧霞庄南区15栋201室;联系电话:0754-88860029、88860039;联系人:陈小姐),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提交竞买申请等操作,竞买申请人若因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自行泄露密码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办事指南”栏目中“土地与矿业权”板块“土矿平台操作指南”(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陈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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