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问题线索搜集力度 市民政局出台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指引
本报讯 (记者周敏)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合工作实际,市民政局近日出台了《汕头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指引》。该《指引》对投诉举报范围、举报条件、举报方式、受理程序、流程以及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规范,并指定执法监督科作为首接民政行政执法的投诉部门。
《指引》明确提出,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涉嫌违反民政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可以向市民政局投诉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投诉举报内容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有涉嫌违反民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事实、证据或者明确线索;属于市民政局职责和管辖范围。
《指引》要求,市民政局执法监督科在首接投诉举报后,根据内容进行核查。存在涉嫌违法行为的,由执法监督科启动立案程序,依法处理;对于反映民政行业管理及相关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由相关责任科室受理并依法处理;对在调查中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线索的,由相关责任科室提出处理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转由执法监督科立案调查;调查核实中发现被投诉举报对象涉嫌犯罪的,为提高办事效率,由受理责任科室及时将有关线索和证据移交司法机关,同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执法监督科。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终结后,受理的相关责任科室应及时将投诉材料、办理结果等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对被投诉举报对象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将行政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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