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优评差”助推落实垃圾分类 汕头市对市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首轮专项督导

汕头日报 2020-12-18 00:42

本报讯 (记者林彦恂)为推动市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汕头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汕头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有关规定,11月30日至12月4日,市垃分办组织对市级公共机构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第一轮督查指导,“选优评差”助推落实垃圾分类。

本轮督导工作共检查44个市级公共机构,包括41个市级公共机构、3个驻汕公共机构,其中评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等次单位11个、良好等次单位16个。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相关单位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垃圾分类目标责任、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志愿者活动以及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投放、转运等相关情况,并听取各单位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议。

从考评情况看,获评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单位主要工作成效体现在“五有”:一是有工作方案;二是有明确责任人;三是有宣传氛围;四是有分类投放设施;五是有管理台账。督导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行不力,进度缓慢,所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不完善,个别单位甚至未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内部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督导组要求,市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内部宣传培训,主动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清收工作,同时做好自查自检,行业主管部门应统筹推进单位系统或属下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要充分发挥宣传载体的作用,协调各相关单位统筹用好各种宣传资源,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要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按照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标识,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指引,保障分类投放工作落实。要督促清洁服务的单位主动与市、区县城管(环卫)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接,合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链条。

记者了解到,汕头市积极推动公共机构先试先行工作。2019年,汕头市市委机关大院列入市中心城区的垃圾分类试点,先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汕头市印发实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公共机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等文件,进一步推进汕头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有序实施,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逐步提高垃圾分类覆盖面,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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