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有“典”大能耐 汕头市两学生入选省法治文化节“十佳法治小记者”

汕头日报 2020-12-04 01:35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宣言书和保障书,眼下正在举行的以“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第二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吸引了许多市民的注意力。这场从10月持续到12月的法治文化节活动内容丰富,形势丰富多采。11月21日下午,由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教育厅等承办的优秀“法治小记者”评选活动总决赛在广州举行,这是第二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优秀普法小使者”活动中的一个环节。记者获悉,在这场比赛中,汕头市两名学生入选广东省第二届法治文化节“十佳法治小记者”,令人惊奇的是,他们是同一个学校的!

“本次优秀"法治小记者"评选活动以民法典为主题,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养为重点,坚持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并重,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手用喜闻乐见的语言、鲜活生动的事例,让文本上的民法"活起来""落下去",这样可以更好地聚焦民法典,引导广大青少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一位参加活动的人士介绍说,比赛分为三部分,分别是演讲、答题和才艺表演等环节,其中仅答题就分为必答和抢答两部分,很考验孩子们的反应速度和知识能力。总决赛舞台上,20名小选手在作品演讲、民法典知识竞答和才艺展示三个环节进行激烈比拼。

比赛吸引了很多家长的关注。从报名组织到网络投票,金龙小学的校长、老师和同学们也纷纷以各种方式给予大力支持。记者在他们传回的视频里看到,该校六年级的曾子路,以“和妈妈一起学习民法典”为题,介绍了自己在妈妈的带领下学法的心得;金龙小学4年级的班黄韵臻以“校园有"典"不一样”为主题,声情并茂地介绍了学校里开展学校民法典来发生的变化:成立家长志愿服务队、校园刮起环保风、送法活动进校园……最终,汕头两名选手以优异表现进入全省前20名,分别获得第7名和第13名,曾子路、黄韵臻两位同学同时获颁《人民法治》杂志法治记者证。本报记者 陈 敏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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