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粤0511民初1682号
曾树丰(公民身份号码440503197306250011):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林继鹏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511民初16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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