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敬告

汕头日报 2020-11-21 08:29

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海农商银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汕头监管分局《汕头银保监分局关于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汕银保监复〔2020〕118号)批准开业,依法办理了《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现决定于2020年11月21日起正式对外营业。

澄海农商银行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澄海农商银行

英文名称:Guangdong Chenghai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英文简称:Chenghai Rural Commercial Bank

注册资本:人民币1,379,842,700.00元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益民路永华园13幢

邮编:515800

法定代表人:杨开遗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澄海农商银行下设80个分支机构(包括13个支行和67个分理处),下设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澄海农商银行开业的同时,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澄海联社”)及其分支机构自行终止,其全部资产、业务和债权债务由澄海农商银行承继,澄海联社公章自行废止。澄海联社在澄海农商银行成立前与相关各方之间形成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还款计划书、承诺书、担保决议、代理协议等)继续有效,澄海联社在该等法律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由澄海农商银行承继。各借款人、担保人等义务人应直接向澄海农商银行履行其对澄海联社的各项义务。澄海联社的营业网点作为澄海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继续提供金融服务。客户日常业务的办理、为其服务的人员及交易账户等信息保持不变,客户无须办理变更手续。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厚爱。澄海农商银行将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如有垂询,请与本行联系,咨询电话:0754-85729510。

特此敬告

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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