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八项措施”精准对接新业态 市税务局支持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近日,市税务局聚焦华侨试验区共享经济平台新业态发展,从“一体化服务、一揽子便利”角度,先行先试研究推出《关于支持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新业态(共享经济服务平台)发展若干税收管理服务措施》(以下简称“八项措施”),给予共享经济服务平台全方位支持,进一步激活华侨试验区创新创业活力。
为推动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在华侨试验区更好落地,市税务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八项措施,以新业态纳税人、自由职业者和从业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在开办经营、纳税申报、领票用票等方面推行网上办、便利办、容缺办,努力为企业和个人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在新业态纳税人的开办环节,线上对通过电子税务局“套餐式”申请开办的纳税人,落实专人专岗及时审核,确保0.5日内办结;线下在原前台办理分四个环节即办的基础上,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存款账号备案等十项后续办税事项进行“打包”,一次性指引纳税人办理,实现门前即到即办。此外,共享经济服务平台注册的自由职业者发生纳税义务需办理临时经营设立登记的,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后,可通过委托服务平台集中代办涉税信息录入和身份绑定等业务。
围绕日常税费申报缴纳,八项措施提出大力推行“一次不用跑”“全程网上办”,进一步精简办理流程和报送资料,推广电子税务局主附税费“一次全申报”功能。新业态纳税人可享受发票免费邮政配送服务、免费发放税务UKey等服务;对符合规定且具备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共享经济服务平台,实行由税务部门委托其代征税款并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为适应当前基于新经济、新模式的新业态发展要求,八项措施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提出注重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案头风险分析,严格落实“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推行容缺办理,对新业态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办理。
为确保新业态纳税人充分知晓支持华侨试验区的税收政策服务措施,八项措施还提出组建市税务局服务华侨试验区发展专业管理服务团队,加大对新业态纳税人相关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建立完善对新业态纳税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精细化服务。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八项措施是对接广东省政府“24条”政策的第一步,接下来,市税务局将立足华侨试验区创新驱动、产业协同等实际需求,学习借鉴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度经验,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实施一批”的思路,积极推进更多针对性税收政策服务措施在华侨试验区先行先试、落地见效。本报记者 陈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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