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启动 10月1日起可上线备案

汕头日报 2020-09-22 02:25

本报讯 (记者周敏)近日,市卫生健康局发出关于启动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公告,明确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经有关部门登记的托育机构可以上线进行备案。

公告明确,备案对象为经汕头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和注册登记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

公告还明确了备案程序,即:托育机构向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经营或业务范围必须注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或“托育服务”)、托育机构场地证明、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评价为“合格”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外包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需提供外包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等材料扫描件。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在收到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进行备案审核,在线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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