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公告
附件: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汕头经济特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汕头市金砂农村信用合作社、汕头市珠池农村信用合作社、汕头市下蓬农村信用合作社、汕头市鮀浦农村信用合作社、汕头市岐山农村信用合作社、汕头市礐石农村信用合作社、汕头市河浦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汕特联社辖属九家法人单位”)社员(代表)大会及社员、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拟在汕特联社辖属九家法人单位的基础上合并改制组建汕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汕头农商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9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汕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拟定向征集发起人,募集股本金。现将汕头农商银行征集发起人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设置
汕头农商银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机构。根据股本金来源和归属,汕头农商银行设置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汕头农商银行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个表决权。
二、股份发行总数及每股金额
(一)股份发行总数
汕头农商银行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9,000,000.00股,具体数额将根据股份募集情况确定。其中:一部分为汕特联社辖属九家法人单位原社员自愿转股的基础上按历史缴交股金金额1:1比例转入汕头农商银行的股份(原股金不足1元的部分,自愿以现金补足1元后转股);另一部分为在汕特联社辖属九家法人单位改制组建汕头农商银行同时募集的新股份,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定向募集。
(二)每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汕头农商银行的股份由汕特联社辖属九家法人单位原股金转股及发行新股份组成。
1.每股面值:汕头农商银行的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必须以货币方式出资认购。
2.凡自愿认购新股的发起人应按其认购新股股份数为基数,按3.8元/股的价格出资购买原汕特联社辖属九家法人单位的不良资产包份额。
三、征集对象
以自愿成为汕头农商银行发起人并符合汕头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的汕特联社辖属九家法人单位原社员为基础,再吸收符合发起人资格和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作为发起人向汕头农商银行入股。征集对象不仅限于汕头市本地的居民和企业法人,可以向汕头市以外的符合发起人资格和条件的自然人及企业法人征集。
四、权利义务
股东依据汕头农商银行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经营风险和民事责任。
五、发起人资格与条件
(一)自然人发起人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3.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4.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境内非金融机构发起人的资格与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如取得控股权,应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8.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应不低于全部资产的4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9.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权益性投资余额应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10.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11.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三)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人的资格与条件:
1.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2.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3.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或者相关违法违规及内部管理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可;
5.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6.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六、认购登记要求
办理汕特联社辖属九家法人单位原股金转股和新增股份认购手续,具体详见经公告的原股金处置方案、《汕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
七、其他事项
(一)汕头农商银行征集发起人的详细内容详见《汕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原社员及新增股份认购人可到汕特联社辖属九家法人单位各网点(详见附件)查阅。
(二)本公告的公告期:2020年9月19日至2020年9月28日。
(三)转股及新增股份手续的受理期限:2020年9月19日至2020年9月28日。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汕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谢先生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148号农村信用社
联系电话: 0754-89990612
汕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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