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每年投入救助资金逾2亿 汕头市多措并举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

汕头日报 2020-09-18 01:23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测算,汕头市现有残疾人约25万人,占总人口4.42%,涉及至少80万家庭人口。近年来,汕头市围绕残疾人底线民生保障,特别是针对全市近2万低收入、低保、特困职工等贫困残疾人及5万多重度、无自理能力残疾人,多渠道开展扶助,每年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和就业等投入各类救助资金约2.32亿。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98.30%

汕头市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并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与汕头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汕头市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医疗项目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医保支付的康复医疗项目由9项增加至29项,例如将0至6周岁脑瘫儿童在定点医院进行肢体综合训练费用、17周岁以下听障患者实施人工耳蜗手术材料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再在此基础上予以补助。“十三五”以来,全市0至6周岁残疾儿童接受免费抢救性康复服务5619人次,资助自费接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中低收入聋儿188名。

汕头市实施精神病人医疗康复救助,对贫困重度精神障碍患者提供2至3个疗程免费住院救助,“十三五”期间,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免费住院治疗共12272人次;依靠全市社区精神障碍防治康复点,每月为4000多名处于稳定期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诊治和药物供应。为罹患14种重大疾病的残疾人提供每人每年最高1万元的救助,为低收入白内障患者免费植入人工晶体手术7466人次,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免费适配45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81名贫困肢体残障者提供预防救助,免费适配助听器、假肢、矫形器、轮椅等各类辅具9617件。截至2019年底,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98.30%。

率先全省实行残疾少儿十五年免费教育

汕头市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目前,汕头市30万人口以上的5个区均按要求设立了特殊教育学校,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所,其中市级2所、区级6所,还在区级5所小学附设了特教班,设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教室67个;市聋哑学校从2020年秋季开设了聋人高中阶段教育。全市建立了“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较好满足了各类特殊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出台了《关于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制度;出台了《关于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办法》,从2015年开始全面实行助学补贴制度,每个残疾学生从就读普通幼儿园到博士生均能获得每学年400至5000元不等的补助,成教、自考大专生和自考本科生,在职研究生毕业后每人也能一次性获得2000元至4000元的补助。

“十三五”期间促进新增就业3785人

汕头市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汕头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明确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目标要求,并通过抓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不断提高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意识,促进残疾人就业。现有956家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937人。“十三五”期间,开展专业技能培训3093人,促进新增就业3785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出台了《汕头市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公开招聘了71名残疾人或其直系亲属任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实现全市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全覆盖,并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积极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依托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工疗站和已建成的70个社区康园中心,为1454名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辅助性就业。制定出台促进残疾人就业优惠措施,印发《汕头市残联2019年度培育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创业项目实施方案》,对汕头市辖区内已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创业的民办机构,按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给予5000元/人的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另外联合市发改等15个部门出台 《关于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多渠道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按照突出重点、兜住底线、尽力而为、扩大覆盖的原则,汕头市通过出台政策,初步确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为核心,以特殊困难群体专项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城乡低保,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实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逐月发放,并于2019年起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列入护理补贴发放范围,每年受惠残疾人将超过6万人次;出台多个针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的救助制度,每年为长期卧床残疾人、单亲家庭或双亲皆逝的残障少年儿童、一户多残家庭、发生“急难危”情况的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将重度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列入财政全额补助范围,将精神、智力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部纳入政府代缴范围等等,大大减轻了残疾人的生活压力。

本报记者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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