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意外受重伤 检察院送去救助金

汕头日报 2020-09-10 03:00

“检察官同志,我家女儿真是时运不济啊,谁也想不到骑个自行车还会被砸成重伤!”近日,一位父亲在为不幸遭遇飞来横祸的女儿递交司法救助申请材料时哭诉道。这位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好的年轻女孩的意外遭遇,引起了检察干警们的注意。令人感到安慰的是,经过多方努力,网友和各方爱心人士不仅为这位女孩筹集了十九万多元的善款,而且潮阳区检察院还及时给予她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灾祸面前彰显了司法机关的民生关怀。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21日下午,肇事者黄某无证驾驶一部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运载超长、超宽铁架途经潮阳区某镇一村道时,因刮蹭到路边建筑物导致运载的铁架掉落,砸到车后骑自行车经过的小玲(化名),致其头部受伤。经鉴定,小玲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经当地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黄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潮阳区检察院在办理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小玲的情况存在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便第一时间通知被害人家属,可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接到女孩家里递交的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后,潮阳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马上前往被害人户籍地调查了解,经过入户核实并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得知小玲一家靠务农和打临工维持生活,家庭本就不富裕,案发后因其伤情较重,医院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住院治疗达3个多月之久,医疗费用高达30多万元,而肇事的嫌疑人一方仅垫付了2.5万元的医药费。

“虽然事后网友和各方爱心人士为这位女孩筹集了十九万多元的善款,但他们还有10多万元都是向亲友筹借的。此外,因为伤到了大脑造成严重的后遗症,小玲后续还需要康复治疗并做头部去除伤疤的整形手术,这些大笔费用如同一座大山压在这个家庭的身上。”该院的检察官说,为了尽可能给受害者多些帮助,他们核实情况后加快办理,在作出给予小玲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的决定后第三天就将这笔救助金发放到位。

本报记者 陈 敏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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