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02)〔2020〕6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2573.6平方米
≥1.0,≤3.5
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嵩山路与万吉南二街交界西北侧地块
≥30%,≤60%
宗地总面积
容积率
建筑限高(米)
宗地坐落
建筑密度(%)
≤65
WG2020-35
50年
工业用地
面积
2573.6平方米
用途名称
工业用地
4415720BA0007
4415820BA0008
22500万元/公顷保证金2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净地
400万元加价幅度20万元
2020年9月29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时
宗地编号
出让年限
绿化率(%)
主要用途:
明细用途:
投资强度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挂牌开始时间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
3、实用地面积:2573.6平方米(3.860亩)。
4、容积率:≥1.0且≤3.5,2573.6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9007.6平方米,下限为刚性控制,上限为弹性控制,可结合工业仓储项目实际进行调整。
5、建筑密度:≥30%且≤60。
6、绿地率:≥10%且≤20%。
7、建(构)筑物海拔限高:≤65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备(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
8、停车配建比例:≥10%。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市发改〔2018〕192号)执行。
9、投建产业门类: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358)。
10、土地出让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1、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同时取得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10月16日到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在“资料下载”栏点击“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客户端软件下载”进入汕头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6日到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在“资料下载”栏点击“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客户端软件下载”进入汕头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0月16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9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签订该宗用地《万吉工业区嵩山路与万吉南二街交界西北侧地块项目发展协议》,并由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的批后监管。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持《万吉工业区嵩山路与万吉南二街交界西北侧地块项目发展协议》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完成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具体由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承办。
(四)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
(五)建设用地交付时间:该宗用地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按“净地”标准交付竞得人使用。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龙湖区政府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六)建设项目应自土地交付使用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24个月内竣工投入使用。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按成交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0.1‰)的比例计收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竞得人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建设用地,未经许可,建设用地或其上盖物不得整片或分割进行转让,如需转让应征得龙湖区人民政府同意。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进行公告。
(八)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向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受理点地址:汕头市碧霞庄南区15栋201室,联系电话:0754-88860029、88860039,联系人:陈小姐)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并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办理CA数字证书激活手续后,方可安全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提交竞买申请等操作,竞买申请人若因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自行泄露密码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国土资源网上交易操作指南》。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陈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请在汕头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银行帐号:请在汕头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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