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风险隐患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整治行业乱象

汕头日报 2020-09-07 00:57

本报讯 (记者林彦恂)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市住建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今年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从目前情况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监管得到明显加强,形成了长效机制。据统计,截至目前,开展行业治理在深挖黑恶线索方面,汕头市住建系统已摸排线索72条,其中本级线索26条(全部办结)、区级上报线索46条。

在房地产领域,针对问题楼盘引发社会矛盾问题,市住建局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共同开展行业整治,消除风险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账户涉及预售房款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近期批量小额转出等特征的资金异动进行分析识别;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出现抽逃商品房预售款、挪用建设资金和将设定抵押的房产出售给购房人、一房多卖等涉及合同欺诈的行为,协调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将其列为金融犯罪、合同欺诈犯罪等刑事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形成震慑。

在中介机构管理方面,市住建局除日常巡查检查外,还联合了城管、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未不得销售的房产提供经纪服务、发布违规房源信息等行为。

据了解,市住建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和中介乱象专项整治,今年出动387人次巡查开发项目126个(次),出动217人次巡查经纪机构48家,发现涉嫌违规售房情况的4批次共8家企业,移送城管局处理,发现2家涉嫌无证照开展房地产中介经纪业务的经纪机构,移送市市场监管局处理。

在物业管理领域,市住建部门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管理秩序。通过制定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近20部法规、规范性文件、示范文本,行业服务标准、行业服务规范等制度体系得到完善,物业管理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初步形成。

市住建部门采取“双随机”形式,以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将物业监管工作机制常态化,推动物业服务行业乱象治理,维护小区和谐稳定。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查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合同、侵占业主利益,业委会不依法履职等行为。

对于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市住建局强化源头治理,坚决查处物业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加强宣传调解,努力定纷止争。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市住建局坚持立法破题,正式启动《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修订调研,同时,起草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指引,规范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作,从宏观管理和微观操作层面体现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政府对物业小区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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