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两部门联合发布“八不准”公告 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汕头日报 2020-08-28 01:00

本报讯 (记者李德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为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禁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公告》中明确八种禁止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包括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屋以及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相关部门表示,市民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热线,或通过12336微信平台进行举报。

新闻推荐

汕头中行: 奋楫争先四十载 特区金融立潮头

上世纪80年代中行汕头龙湖办事处中行汕头分行营业部服务大厅盛夏汕头,骄阳似火,南海之滨,风正帆张。站在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