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登记通告

汕头日报 2020-08-27 01:02

汕金房所通[2020]11号

兹有如下购房人向相关开发企业购买如下房产,并申办交易备案、权属登记。根据汕遗房证[2009]1号《关于加大力度解决市区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的意见》,现予通告:

购房人韩晓红申报1999年11月12日向汕头市升平区干部职工宿舍集资统建办公室(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集资购买位于光华北四路28号明珠园3幢(合同书地址:明珠园第十一幢第六层)605号房全套。

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有异议者,希自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资料和书面报告向我所(地址:市滨港路39号中南大厦二楼201室)交易办事窗口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按规定给予办理交易备案、权属登记。特此通告

汕头市金平房产交易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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