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二进宫” 潮阳一男子两起案件共盗得手机80多部
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 林鹏)潮阳人马某炜违法犯罪被处理后仍不思悔改,出狱后依然盗窃作案,结果又被公安机关循线抓获。目前,涉嫌盗窃犯罪的马某炜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6月3日上午9时许,胪岗派出所接群众报称,其位于胪岗镇胪溪车站附近的手机店被人盗走手机一批。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现场勘查和走访了解,侦查民警发现进入该手机店的前后门及窗户均没有撬动痕迹,店内东西也没有明显翻动痕迹,嫌疑人直接从一楼小隔间内一保险柜盗走几十部手机,可见他对店内格局较为熟悉。综合调查情况,民警初步分析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
借助智慧新警务相关信息系统,侦查人员锁定一“顾客”有重大嫌疑。经该手机店工作人员辩认,这名“顾客”竟是去年2月20日在该店抢夺2部手机被警方抓获的马某炜(潮阳区和平镇人,2019年3月份因抢夺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年11月刑满释放)。为及早将嫌疑人绳之以法,侦查民警多渠道收集马某炜落脚点线索。经两个月连续侦查,8月3日下午,民警掌握到马某炜潜逃回家的重要线索,侦查民警马上赶赴邻区练北村组织抓捕,在潮阳警方协助下,成功在马某炜家中将其抓获。根据初审情况,民警立即转战揭阳市榕城区,成功在马某炜租住的出租屋内查获盗窃所得的手机2部、作案工具电子门禁解码器1个。
经审查,嫌疑人马某炜交代其于6月2日晚11时许在胪岗镇和惠公路胪溪路段一手机店盗窃50多部手机,后通过网络分批次进行销赃,所得赃款用于日常挥霍。嫌疑人有过前科,刑满放后无固定收入,但日常开支又较大。综合上述情况,民警判断嫌疑人很有可能还有其它侵财犯罪作案嫌疑。为挤清余罪,该所侦查民警在分局相关部门支持下,拓宽调查取证广度、深度,加强法制政策教育,做好嫌疑人审查工作,又依法查明马某炜于7月19日凌晨3时许,利用电子门禁解码器打开位于峡山街道峡华路一手机店门,进入店内盗得手机30余部,后通过网络分批销赃的犯罪事实。
上述两起盗窃案件,嫌疑人马某炜共盗得手机80多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扩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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