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 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防御“米克拉”

汕头日报 2020-08-11 00:56

本报讯(记者陈冬琪、李伟烽)昨晚19时30分,汕头气象台将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升级为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0时,台风“米克拉”(强热带风暴级)中心位于汕头市东南方约260公里的海面上。预计“米克拉”将于11日早晨到上午以强热带风暴级在福建沿海登陆。记者从市三防办了解到,根据《汕头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8月10日省、市会商研判的意见,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8月10日20时30分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昨天上午,市三防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分析研判台风“米克拉”最新动态,部署具体防御工作。会后,市三防指挥部发出防御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向,及时做好各项防御措施。

通知指出,经研判,受台风“米克拉”外围环流和偏南气流影响,11日汕头市有阵雨,局部大雨降水,降水主要集中在澄海区南澳县;12至13日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降水,降水主要发生在潮阳区潮南区。10日下午起,汕头附近海面风力逐渐加大到6至7级阵风8级,外海风力为7至9级阵风。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更新台风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级三防部门要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细化落实防御措施。

通知强调,各区(县)三防指挥部要落实属地责任,及时部署做好台风防御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涉渔镇(街道)加强“三无”渔船、渔排管理;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要落实滨海度假区做好关闭海滨浴场的准备工作,并适时关闭水上旅游项目;住建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巡查,督促责任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尤其是南澳县各施工工地要提前做好塔吊、脚手架、高支模等加固防护工作;城管部门要加强排水管网的清淤清通工作,及时联系协调市排水公司,做好降雨期间的排水工作,突出做好易涝积水黑点的强排准备;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地质隐患点的巡查力度,推进工程整治工作落实;海事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掌握所属船舶动态,提醒过往商船避开台风影响海域;教育部门要加强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宣传教育,落实家校联系提醒工作。

通知要求,水务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巡查,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抓住此次降雨有利时机做好山塘水库的蓄水工作,同时要做好用水规划,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各级各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特别是重要时期、重要时段要强化应急值守,增加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到岗带班,各级防汛责任人不离开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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