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率先在全市实施简政放权改革,545项职权下放街道 “给权”“给人”做大做强镇域经济

汕头日报 2020-08-10 01:29

编者按:市委、市政府日前召开全市做大做强镇域经济大会,释放了简政放权、放权强镇的积极信号。本报从今天起推出《激发汕头“镇能量”》栏目,聚焦汕头市各部门、各区县如何通过下放与镇(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权,赋予镇(街)更多发展自主权,推动镇域经济做大做强的实践和亮点,敬请垂注。

昨天上午,龙湖区委区政府办公楼一楼的龙湖厅座无虚席,龙湖区做大做强镇域经济大会暨执法力量下沉街道移交仪式正式召开。会上,作为行局代表的龙湖区城管局、市监局,自然资源龙湖分局分别与作为街道代表的金霞街道、珠池街道、新溪街道就人财物委托管理签订委托书,标志着龙湖率先在全市实施镇街简政放权改革,545项区级职权正式下放到街道手里。

这次会议规格之高、范围之广、内容之实,不仅彰显出龙湖区以最鲜明、最迅速的行动表明推进简政放权、加快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心,更在龙湖区各职能行局、街道主要负责人中引起“头脑风暴”。

职能行局:

应放尽放,扶上马再送一程

简政放权、放权强镇,是市委市政府在特区成立40周年,在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关键节点,经过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所形成的重大决策,在此过程中,如何将权放好是关键。

“根据职能,我局按照"应放尽放"原则进行权限下放,共梳理下放职权394项,其中涉及执法、处罚的权限392项,涉及审批权限2项。”龙湖区城管局局长陈潮群说。城市管理部门,权力大,责任更大,长期以来,作为各街道执法中坚力量的城管执法中队存在“人是城管的,财、物是街道的”现象,此次改革将有效理顺这一体制机制问题。但一下子将专业性如此之强的职权“放下”街道,各地是否“接得住”?陈潮群给出了明确答复:“在权力下放之前,我局已与辖区十个街道的主要负责人做了全面的沟通,为的就是我们放得彻底,各地也接得安心。”陈潮群告诉记者,在职权下放之后,区城管局将采取“扶上马再送一程”的方法,尽快帮各街道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举措,“我们将毫无保留的,依托城管局丰富的城市管理经验,为街道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帮助各街道既接得住,又用得好相关职权。”

不但要“给权”,还要“给人”。根据《龙湖区推动简政放权加快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及《汕头市龙湖区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综合执法,龙湖区专门制定《龙湖区实行“1+3+N”工作力量配置实施细则》,其中明确“推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编制下放。(下放执法编制占区城管局现有执法编制70%)”“根据现有编制,我局将有71名同志会"下沉"至各街道,而且这部分同志均是城管系统中的骨干精英,相信会更有利于各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陈潮群说。

街道:

规范用权,打好经济发展基础

龙湖区委书记林定亮在会上直明要害,为各街道“一把手”敲响警钟——“放权不是目的,而是推动镇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如何用好、用活到手的权力引发街道“一把手”们的深思。

“本次简政放权力度之大,下放事项之多前所未有,作为一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干部,我既感到突然,又倍感鼓舞。”外砂街道党工委书记谢镇杰表示,外砂街道首先考虑的是要接好“单”,一方面要“接”好上级下放的各项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做到无缝对接,严防脱轨,确保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能够落到实处,同时“接”好上级下沉的执法队伍,确保队伍在推动街道社会治理及各项民生工作能够“服水土”“服群众”。

“这次简政放权涉及上级下放的事项,有些专业性较强,是之前基层少接触或从没接触过的,基层感觉有些应接不暇,怕干不好达不到上级的要求和期望,这也是我最担心的事情。”虽有担忧,但谢镇杰也已谋划好如何用好“单”,他表示,外砂街道将规范用权、严格管理,进一步整顿国土、建设、经营等社会秩序,综合解决突出遗留问题,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打造矛盾少、秩序好的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打好基础。

本报记者 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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