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至7日 110万元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将发放
本报讯(记者陈柔燕)近日,记者从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8月3日至8月7日,汕头市将发放第二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110万元,每天9:00-16:30可申请领券,服务券发放将按照企业优先资格及申领先后顺序发放,至当期服务券发完为止。
已申领本批次服务券的企业应在30个自然日内(即9月6日前)下单并上传服务合同,未下单且未上传合同的服务券将被系统自动收回。已上传合同的企业需在9月21日前支付服务券,否则系统将自动收回并计入当年申领额度。未用完的服务券应主动退回(最晚可手动退券时间为9月7日),主动退券的不计入当年已申领额度。申领过程如遇到问题,可径向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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