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先行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汕头市多部门联动加强道路规划和设施建设

汕头日报 2020-07-05 01:27

黄河路快速化改造项目。本报记者 陈史 摄

城市道路是否通畅有序,是衡量一座城市现代化进程的标志,也是丈量市民群众心中幸福指数的标尺。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事关市民通行环境和交通安全,记者了解到,在汕头市近期开展的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中,市自然资源、市住建、交警等部门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加强道路规划和设施建设,更好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专项编制优化市域路网规划

阶段来,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市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部署,优化市域总规层面路网规划,有序推进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做好交通秩序整治相关保障工作。

结合国家、省部署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完成交通专题研究,对市域范围高速公路、快速路及中心城区主干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优化道路路网等级,完善市域总体规划层面道路网络,对中心城区路网高速路、快速路和主干路网划分道路等级。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期内,拟设置高速公路13条,其中原纳入2020版总规6条,规划新增7条;快速路32条,其中原纳入2020版总规12条,规划新增20条;中心城区主干路51条,其中原纳入2020版总规升级改造及加快建设35条,规划新增16条。相关成果已纳入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并提供给住建、交通、交警部门。

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汕头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实施方案研究》《汕头市外马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品质提升规划》《2021年第三届亚青会交通设施建设规划及交通组织方案研究》《汕头站客运枢纽及周边地区交通组织规划》初步成果,正按程序修改完善。完成《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岸社会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深化完善,并上报市规委会审议。《汕头市路网等级优化及横断面规划方案》等有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同时,市自然资源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速审批,确保各项交通基础设施和市政道路改造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海。结合《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场专项规划》,已在中心城区控规全覆盖方案中安排有关公交设施用地。委托交通规划研究机构梳理市中心城区断头路、瓶颈路并形成方案,已发送住建、城管、交警部门作为实施的技术依据。配合交警部门现场踏勘并提供若干国有存量土地供比选,优化违法、涉案车辆临时停放场地选址。

联审决策规范交通设施建设

自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以来,交警部门不断加大对不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线清理整改力度,加强与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以及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对交通标志标线等进行科学化、合理化“微改造”。按照“人车分流、机非分离”的原则,对外马路、金新路、中山路等22条创文主次干道进行排查,完成机非隔离等设施建设方案和招投标程序。现已完成设置维护隔离栏2735副,校正设置标志牌81块,安装警桩12支,更换机非隔离栏立柱14个,重新施划海滨大华路口交通标线。

目前,市住建局也已起草《汕头市政府投资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实施意见》,已发函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下一步将结合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建立由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城管、公安交警、供电、自来水、燃气等部门组成的议事平台,通过联审决策,明晰交通道路等级、交通组织总平面和路权分配横断面,提高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和道路利用效益。同时,在新建或改建市政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在设计及施工过程积极征求交警、交通部门意见及指导,对交通设施进行规范建设,确保标志标牌、标线齐全合规,监控设备、交通信号灯设置合理。本报记者李德鹏、林彦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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