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疫情常态化防控九措施出台
本报讯(记者周敏)日前,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九条措施的通告。
通告指出,要强化个人健康管理。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从我做起,减少非必要集聚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室内环境要经常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多运动、用公筷的良好卫生习惯,做好个人和家庭成员健康监测。
通告要求,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爱国卫生运动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结合,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要严防疫情输入。境外或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来汕返汕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报告旅居史、核酸检测、健康状况等情况,社区“三人小组”要严格做到“三个一律”:一律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一律询问健康状况,一律验证健康码信息,指导每日在“粤康码”上申报健康状况。要强化网格化管理。社区防控力量要进一步充实,加强网格化滚动摸排,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及返汕人员的动态,做好摸排登记、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信息上报、公共设施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加强对入境人员及高、中风险地区来汕返汕人员的健康服务和管理。
通告要求,要加强公共场所防控管理。筑牢公共场所防线,各主管部门要督促酒吧、影剧院、美容美发、网吧、游艺娱乐、歌舞娱乐、洗浴、室内健身等密闭通风不良经营性服务场所的经营单位,全面实行粤康码进门扫码和查验登记工作。要规范发热门诊和院内感染管理。充分发挥发热门诊、诊所、药店的“哨点”作用,建立发热病人全覆盖、常态化、全流程的管控机制,切实实现“四早”。加强核酸检测筛查,坚持“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要强化特殊场所管理。要按照“高于社会面的防控标准”,继续强化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强制戒毒所、公安监所等特殊场所风险防范,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管理措施,减少非必要人员进出,做好人员防护、消毒、通风等日常防控工作,稳妥有序逐步恢复服务。
通告强调,要安全复学复课。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压紧压实防控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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