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汕头日报 2020-06-16 00:51

根据《广东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与管理规定》和《汕头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汕头市定于2020年6月21日(汕头沦陷纪念日)10时30分,在金平、龙湖、澄海、濠江、潮阳、潮南区南澳县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时间15分钟。届时全市各警报点将鸣放警报,市融媒集团和移动通信系统将发放警报信号,请市民注意辨听。

警报信号分为: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新闻推荐

汕头市出台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办法 市民可通过电话网上实名或匿名举报

本报讯(记者杨舒佳)社会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人的“养命钱”、“救命钱”。为进一步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保障参保人的...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