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线下调不少于35分 优质高中继续安排部分指标到校

汕头日报 2020-06-10 00:48

本报讯(记者陈文惠)近日,市教育局发布《汕头市2020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施方案》(下文简称《实施方案》)。据了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规定,汕头市2020年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下称“优质高中”)继续安排不低于计划生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相关各初中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下称“指标到校”)。

《实施方案》指出,指标分配范围与各优质高中的招生范围一致,指标计划与全市高中统招计划一并下达。市直属优质高中的分配范围与该校的招生范围一致,即汕头金中、汕头一中面向全市,汕头侨中和市实验学校面向金平区龙湖区;区(县)属优质高中面向本区(县)范围内的各初中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濠江实验学校面向濠江区的各初中学校。

另外,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汕头大学附属中学、汕头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金山中学南区学校和粤东明德中学等5所初中学校(初中部)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属地区的指标分配。借考考生回户籍地参与优质高中指标分配,集中统计为一个单位,参与该区(县)指标分配。

指标分配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实施方案》明确了市直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市直优质高中面向金平区、龙湖区和濠江区的指标生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上述分配办法及优质高中的招生范围,直接将指标分配至有关初中学校。市直优质高中面向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的指标生名额,由相关区(县)教育局按上述分配办法分配至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实施方案》还明确,指标生录取纳入全市中考统一招生录取,在优质高中计划生录取后即进行该校指标生的录取。指标生录取资格分数线为优质高中在该校招生区域的计划生录取分数线下调不少于35分,具体下调分数由各优质高中提出并上报区(县)教育局,再由区(县)教育局确定各校指标生录取资格线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优质高中具体下调分数由学校提出后报市教育局确定。

指标生录取按汕头市中考录取的统一规则执行。根据指标生填报的志愿、考生投档分数(由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政策性加分三部分构成)及同分排位、指标生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名额,在资格线上投档。指标生名额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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