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个单位获评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汕头日报 2020-06-07 00:48

本报讯 (记者陈文惠)近日,记者从汕头市司法局获悉,由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普法办联合评选出的32个第二批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中,“汕头市龙湖廉政与法治文化创作中心”和“汕头市卫生学校”榜上有名。

阶段来,汕头市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力推动全市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标准化建设。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结合《关于开展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明确创建标准和条件,创建目标和步骤,并提出明确的创建工作要求,在全市认真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由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成立“汕头市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联合审核小组”,经过组织实地检查审核,认为两家创建单位能够对标各项要求做好基地硬件配套并积极发挥作用,决定推荐参评2019年度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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