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华侨华人来汕创新创业 解读省支持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24条”
2014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并明确“把试验区建设作为汕头经济特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的重大举措”,此次《关于支持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在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华侨试验区战略定位、批复精神的具体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省政府为华侨试验区量身订制的8个方面24条支持政策,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是支撑华侨试验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开端和顶层设计。
对接国家发展战略
在《意见》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被放在政策的第一部分,共有5个方面:赋予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地级市经济管理权限,统筹负责华侨试验区范围内的经济管理事项。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承接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赋予的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承接。华侨试验区管委会与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直报制度。由广东自贸区等重大平台管理机构实施的省级管理权限,以及向其开通“绿色通道”的省级管理权限,同等适用于华侨试验区。汕头市及龙湖、濠江、澄海区政府将涉及华侨试验区的经济管理权限以清单形式依法赋予华侨试验区管委会行使。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华侨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林定亮介绍道,试验区成立5年来,建设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区域集聚辐射功能效应还不突出,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大,总体发展水平不够高。省出台的《意见》中关于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将支持华侨试验区对接国家发展战略,更加紧密地参与“双区”建设,复制“双区”建设制度经验,有力提升华侨试验区发展能级,助力汕头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华侨试验区规划范围480平方公里,覆盖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部分区域和整个南澳岛。核心区面积约55平方公里,包括东海岸新城、珠港新城、南滨新城、保税区、广澳港区、广澳物流园区。直管区面积28.82平方公里,包括珠港新城和东海岸新城。
《意见》立足汕头实际,以重点项目建设和政策平台资源为抓手,注重统筹范围内行政区、功能区、政策平台、园区协调共同发展。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中,明确提出支持加快建设广澳港区三期工程,广澳港疏港铁路项目,将汕头港打造成为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港。加快推进在广澳港区规划建设粤电汕头LNG项目,并统筹推进南澳联络线项目工作。
而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中则提出,支持华侨试验区与中国(汕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同时,要加快推进汕头综合保税区建设,支持发挥其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促进汕头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突出“华侨”和“文化”特色
汕头因侨而立,因侨而兴。华侨试验区是全国唯一一个兼具“侨”和“文化”内涵的国家级发展平台,“侨”和“文化”一直是华侨试验区发展的重点方向。而《意见》同样聚焦这两个关键词。
首先是注重吸引华侨华人人才和技术,《意见》提出“探索建设面向全球华侨华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搭建华侨华人技术交易市场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争取适用国际人才改革试点政策”等,将为华侨华人来汕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其次是搭建祖国与海外华侨华人的文化桥梁,通过“举办华侨华人国际文化论坛”、“支持侨资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注册落户华侨试验区”、“支持规划建设华侨文化资源展示平台”等举措,畅通华侨华人多渠道参与文化合作交流途径和机制,向更多的华侨华人展示潮汕文化,传递潮汕乡情,将华侨试验区打造成为凝聚华侨华人的精神纽带。
本报记者 蔡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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