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汕头市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汕头日报 2020-05-27 01:24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自2020年5月25日开始,市委巡察组将用2个月时间对市公安局和各区(县)公安机关等8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党员成员开展巡察。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6个市委巡察组负责巡察的单位、值班电话及邮政信箱予以公布。同时,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市委巡察办开通巡察人员监督专用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附件:《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中共汕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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