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头盔脚穿拖鞋抗法,被罚!

汕头日报 2020-05-21 01:33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 林鹏)驾驶机动车需佩戴安全头盔,这是每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应懂的交通常识。近日,澄海区公安分局交警机动中队在开展交通整治“百日行动”,一名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且脚穿拖鞋的女子拒不配合民警的执法,上演了一场激烈的抗法“闹剧”。目前,这名女子因阻碍警察执法被行政处罚。

5月12日上午,澄海交警机动中队在澄华街道新兴华路开展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时,发现一名驾驶摩托车的女子未佩戴安全头盔且脚穿拖鞋,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执勤人员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该女子表示未携带证件出门。于是,执勤人员按照规定准备依法暂扣其车辆,并告知其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机动中队处理时,该名女子拒不配合,情绪十分激动。由于该名女子拒不配合执法,执勤民警在依法对其三次警告无效后,对其采取强制传唤带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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