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触目惊心的“搏命戏码” 去年汕头市交通事故总数摩托车占6成
记者从汕头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2019年,汕头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2190宗,造成157人死亡、2659人受伤、财损2445472元,事故四项指数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的59.83%、54.32%、66.25%和43.72%。在这当中,因摩托车闯红灯、无证驾驶、逆向行驶、酒后驾驶、未按规定让行、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了较大比例。
机动车闯红灯是一种十分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也是比较严厉的,目前广东省对闯红灯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但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路口闯红灯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为贪图那么一点便利而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不知这些人心里的算盘是怎么打的。
2019年1月19日晚7时许,澄海区莲下镇人黄某生驾驶一辆无悬挂号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沿着324国道从汕头中心城区往澄海方向行驶,行驶至龙湖区外砂街道文祠路口时,他不顾路口交通信号灯为红灯,强行冲灯而过,结果与一辆从斑马线上准备横过马路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其本人和自行车驾驶人王某迪倒地受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黄某生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应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9年7月11日下午6时多,张某宏驾驶一辆粤D号牌两轮摩托车沿东厦北路行驶,当来到东厦北路与盛业街交界处时,他对前方交通信号灯红灯亮起视若无睹,径直往前行驶。此时恰好陈某玲驾驶一辆粤U号牌小轿车沿盛业街自南往北行驶经过该路口,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宏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张某宏驾驶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本事故的全部原因,应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轿车驾驶人陈某玲无责任。
一个个血淋淋的镜头,犹如一记记发聋振聩的警钟,但愿能震醒那些装睡的“梦中人”。多少躺在医院病床上呻吟的闯红灯摩托车驾驶人在接到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责任认定书时,无不后悔莫及,这就是漠视规则、破坏秩序的代价!
本报记者王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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