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售价下调 天然气每立降0.42元 液化石油气降1.99元

汕头日报 2020-04-03 01:05

本报讯 (记者黄泽春)关心百姓生活,保障群众利益。近来,在国际石油价格不断下降的窗口期,市发展改革局迅速开展调研,测算管道燃气价格下调空间,并于近日发出《关于降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充分把上游气源价格下降的空间让利给用户。记者昨天采访中了解到,从4月1日起,汕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下调;其中,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2元, 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降低1.99元。

《通知》明确,根据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自4月1日起,汕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由4.40元降低到3.98元,老用户每立方米由3.80元降低到3.38元;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由15.20元降低到13.21元,老用户每立方米由13.20元降低到11.21元。

《通知》还要求,有关燃气公司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并在收费窗口的显眼位置进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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