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短时限即收即办 市消防部门出招优化营商环境

汕头日报 2020-03-30 01:27

本报讯(记者李伟烽)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在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复工复产消防服务十条措施基础上,市消防救援支队整合推出八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充分发挥消防部门服务保障职能,切实减轻疫情对市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八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包括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实施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容缺受理”“异地受理”机制。可通过汕头消防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或办公电话预约检查。压缩审批时限,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时限由13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延续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有效期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在窗口实现即收即办。公众聚集场所仅变更场所名称、主要负责人的,无须重新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创新消防监管模式,在全面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的基础上,采取“线上督导”+“线下服务”的方式开展监督指导服务。咨询服务“一门式”。火灾调查“简易化”。消防科普“微信约”。拓宽火患举报渠道,便民查询补办服务,优化教育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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