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收购塑料后“失踪” 潮阳彭某骗取货款四百七十多万元获刑十三年

汕头日报 2020-03-29 00:48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当有人以有悖常理的甜头向你伸出橄榄枝时,还是小心谨慎为妙。在潮阳区就有这么一个人,虚构还款能力并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多次向他人赊购废旧塑料,低价转卖后仅付还部分货款,拖欠货款近476万元后“玩失踪”。近日,这个名叫彭某辉的被告人被潮阳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4年4月,彭某辉虚构自己有几位客户要购买废旧塑料且能很快收到货款的事实,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多次向彭某和、彭某克赊购废旧塑料,后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及货到付款的交易形式将废旧塑料转卖给彭某文和马某明。彭某辉在收取了彭某文、马某明的货款后,将部分货款付还给彭某和、彭某克,余款被其占为己有。截至2015年2月18日,彭某辉共骗取彭某克货款350.3万多元、彭某和货款125.6万元,其后逃往外地失去联系。2019年2月1日,潜逃数年的彭某辉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潮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辉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侵犯公民的合法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彭某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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