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认购贫困地区农产品 汕头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汕头日报 2020-03-27 02:38

本报讯(记者周敏)近日,市民政局发出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的通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消费扶贫当中,助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通知要求,各社会组织要切实将消费扶贫纳入“千企帮千村”“百企扶千户”等精准扶贫行动,动员和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要动员引导爱心会员企业、爱心会员等到贫困地区开展农产品爱心认购活动;引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作为商务促销活动产品,引导诸如食品加工企业优先向贫困地区采购加工原料等。要结合“农民丰收节”“国家扶贫日”、中国社会扶贫网和广东扶贫济困日、汕头消费扶贫农产平交易中心和汕头市佛山市粤桂黔特色农产品流通交易中心工作站、各类电商平台等,积极策划各类相关活动,为促进消费扶贫注入社会力量。

通知提出,组织开展各类商务考察、签订协议、产品展销等活动,要优先选择贫困地区农产品,签订长期购销合同,探索建立产销对接机制,帮助贫困地区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超市、进社区等。要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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