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兜售口罩手机诈骗 潮南一男青年骗财4万多元,获刑3年半

汕头日报 2020-03-25 01:26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罗辉军)3月20日上午,潮阳区法院通过网络对潮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宗诈骗罪进行远程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以犯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耀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张某耀在潮阳看守所通过远程系统参与庭审,其余诉讼参与人在通过体温测试等安检防护措施后佩戴口罩进入审判庭参加庭审,确保防疫、庭审“两不误”。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全程录音录像。

男青年张某耀是潮南区胪岗镇人,以务工为生。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底开始,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全国各地医用口罩货源紧缺,张某耀为牟取非法收入,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了一条兜售医用口罩的虚假信息。1月31日晚,被害人陈某豪看到这一信息后通过微信与张某耀商谈购买口罩事宜,议定以每个0.4元的价格向其购买8000个口罩,并通过支付宝将1000元定金转账到张某耀提供的支付宝账号中。张某耀当晚收到定金后继续与陈某豪联系,骗说另有5万个口罩可出售,需要先付定金。次日中午,陈某豪再次通过上述支付宝账号转账1万元定金给张某耀。张某耀收到定金后,让陈某豪当天下午3时到潮阳区谷饶镇谷贵路取货,随后将自己的手机关机,不再与对方联系,骗取的1.1万元货款被其花费。张某耀还采取同样的作案手段,诈骗被害人魏某的购买口罩款3750元。

张某耀不但利用疫情行骗,此前还有其他诈骗行为。2018年2月底、11月下旬和2019年3月上旬,他先后3次在上述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兜售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虚假信息,通过让有意购买者先支付货款、收到对方转账款项后拒不供货并切断联系等方式实施诈骗,先后诈骗被害人杜某军、玉某普、宋某仑购买手机、笔记本电脑款项共计3.1万多元。

今年2月3日早晨,张某耀在潮南区胪岗镇其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当天他通过支付宝返还被害人陈某豪赃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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