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新建生猪养殖场最高补助200万

汕头日报 2020-03-18 00:58

本报讯 (记者刘文钊)哪些生猪规模养殖场可申请补助资金?补助金额有多少,主要用于哪方面建设?昨天,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汕头市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获悉,新建、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最高补助2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支持猪舍等方面建设。

为进一步落实汕头市扶持生猪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汕头市通过鼓励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增加生猪饲养栏舍面积,提高生猪养殖疫病防控能力,完善生猪养殖废弃物处理条件, 改善生猪养殖环境,提升自动化饲喂水平等,达到生猪养殖场增产扩容,逐步实现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全市生猪产品自给率。

按照该指南,项目申报对象为2019年7月17日后开工建设,能确保在2021年5月底前竣工投产的新建、改扩建规模生猪养殖场(具备工商注册登记;没有饲养肉猪的种猪场不列入申报对象),项目建成后生猪产能必须达到年肉猪出栏2千头(含)以上,具备用地、环保、养殖场备案(新建场在投产后备案)手续,并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新建场项目完成后备案);申报过2019 或2020年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的养殖场可继续申报本项目,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80%,且项目申报建设内容不能重复。

记者注意到,下列情况不得参与申报本项目:享受过各级财政资金但项目没有建设或验收不合格的养殖场;在汕头市开展创文强管和环保督查回头看停产关闭的养殖场;禁养区内或已列入各区县清理计划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养殖场。

据了解,项目申报补助资金按养殖场规模不同分三个档次进行补助:对新建、改扩建后年产能达到出栏肉猪2千头(含)以上5千头以下、5千头(含)以上1万头以下、1万头以上的规模场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记者发现,补助资金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的猪舍等方面建设。生猪饲养栏舍建设,即通过新建场或改扩建生猪养殖栏舍,直接增加饲养面积,或调整优化养殖场内部结构布局、达到扩容增产。生物安全防护设施主要包括车辆洗消中心,购入、出售 和淘汰猪中转点,移动式转猪台,中转料塔,烘干房,人员隔离缓冲区,人员更衣、淋浴消毒间,物资消毒间,物理隔离带(围栏),消毒池等。养殖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则主要包括粪污收集设 施、贮存设施、沼气工程设施、氧化塘、粪便堆肥设施等。养殖环境控制设施方面,主要为自动化通风系统,包括风机、通风窗、湿帘、卷帘、进排风筒等配套设施设备;自动化温控系统,包括降温、加热、空调换气和空气过虑等配套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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