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超载“一超四罚” 市联合治超执法队将加大执法力度

汕头日报 2020-03-13 01:18

本报讯(记者蔡晓丹)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保持治超“高压”态势,仍有部分货运司机、物流公司选择铤而走险。日前,因粤D40077和粤D83535两辆重型货车1年内累计超限运输超过3次,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分别对汕头市广轩物流有限公司和汕头市澄海区福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做出吊销粤D40077和粤D83535货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加大联合治超力度,特别加大对非法超限“百吨王”和“泥头车”的执法力度,多辆重型超限运输车辆和“泥头车”被查处。据统计,今年以来,市联合治超队伍先后查处各类非法超限运输车辆232辆,其中非法超限“百吨王”3辆,准“百吨王”2辆,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落实卸载货物7125.4吨,交警部门落实违法企业或当事人恢复车辆原状70辆。2019年至今,全市联合治超执法队伍先后累计查处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6辆,依法吊销《道路运输证》6本。

下一步,市联合治超执法队伍将严格“一超四罚”措施,在交警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和当事人实施行政罚款和对驾驶员扣分的基础上,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对符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10类情形之一的,坚决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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