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 每人可获补贴1000元
本报讯(记者陈若萱)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本市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00元。
据介绍,本市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指为防控疫情提供医疗器械、防疫药品、消杀物品、防护用品(含生产上述物品的重要原辅料、重要制造和相关配套)等紧缺急需物资的生产、配送企业。其中,生产企业按工信部门提供的名单确认,配送企业按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名单确认。尚未在名单范围内的本市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可分别向工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申请纳入名单。疫情防控期按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时间(2020年1月23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新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保费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00元。
据悉,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用人单位法定登记证书(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吸纳人员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新闻推荐
身在武汉的金珠小学学生通过网课学习新学期内容。受访者供图小邱和妹妹在家里上网课。余丹摄疫情之下,“云上课”已成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