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诈骗“口罩款” 3名被告人被金平法院判刑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 罗辉军、魏楚翡)3月2日,金平区人民法院在市看守所开庭审理了3宗涉疫情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今年2月2日至4日,被告人林某放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叶某3.24万元。经叶某再三催讨,同月7日,林某放使用其中的7000元向微信名“李艺”订购2000个口罩付还叶某,余款2.5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消费。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放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1月26日,被告人王某杰在微信群“医疗器械交流群”中冒充医疗公司的员工,谎称其有口罩出售。1月29日至30日,共骗得曾某等4名被害人2.075万元,并将所骗钱款用于赌博。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杰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2月10日晚10时多,被告人李某酒后与朋友张某霞、李某彬通过金新路与金园路路口时,李某对防疫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动手殴打防疫工作人员,当场被民警抓获。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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